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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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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09-7-6   作者: 未知   来源: 未知   录入:wnisc 阅读次数:1937

第一条  宗旨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职工生命高于一切。

第二条  意义

生产再重重不过安全,金钱再贵,贵不过生命。武汉欣工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长期遵循以人为本,从安全中找效益的生产施工理念,一向注重安全施工管理工作。事故没有意外,一切事故都是可预防的。因此,公司坚持以基础安全管理为着手点,强化各级人员安全施工责任制,加强各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公司安全施工水平逐年进步,职工安全文明意识显著提高。安全施工准则的制定就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公司的施工工作,量化安全施工水平,让每一个员工每天都能够安全回家。

 

第三条 主要人员岗位职责

1)总经理

负责整个工程的人员组织安排和处理工地现场重大事件,保证工程安全与进度。

2)安全质量总监

·全面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机具、人员的安排调配,是工地安全生产、防火、防盗的第一责任人。在组织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主动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单位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及制度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首先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抓安全。定期组织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学习。

3)工程部经理

·作为长驻工地代表,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在安全质量总监授权下协调现场有关施工单位的施工问题。遵守工序质量制度,严格执行“三检制”,保证不合格工序未整改前不进入下道工序,对工序管理引起的质量问题负责,对工序质量做好记录定期上报。

·参与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配合安全质量总监做好每天的安全工作,对班组成员进行 全面的技术交底。按规范及工艺标准组织施工,保证进度及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严格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每月5日前,特殊要求时每周填写上报各种报表,并作好工人的考勤及施工工作记录填写施工日志。组织好生产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及统计工作,保证各种原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填写施工进度日志、质量报表、工程进度表、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施工责任人签到表、工程领料单等进行核对、整理、收集,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4)安全监理

·在安全质量总监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组织建立各级质量监督体系。严格按图施工、以标准规定检验工程质量,判断工程产品的正确性,做出合格的结论,对因错、漏检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对不合格产品按类别和程度进行分类,做出标识,及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返工通知单 、废品通知单,做好废品隔离工作。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严格执行“三检制”,并做好被检查品和部位的检验标识,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反映:正确填写工序质量表,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对所填写的各种数据、文字问题负责。

·对工程、物料、设备的质量和供应状况,工程质量的定期考察,监管,并提出质量、进度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随时开通接听客户投诉热线。

5)项目经理

·严格按图纸、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对不执行工艺和操作规范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不合格产品负责。保证个人质量指标的完成,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向施工主管或安全质量总监反映,对不及时自检和不及时反映问题造成不合格品负责。注意保护成品,控制材料使用;保证安全生产,严防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敦促施工现场遵守安全用电规定,电动工具和登高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6)项目安全员

·检查督促我公司制定的生产安全、防火、防盗,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并作安全学习记录及早消除隐患。按时统计汇报工程质量情况,按时填写质量事故报表,并其对准确性负责。

·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监督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填表上报,落实整改措施、不隐瞒、不虚报、不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

·工地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防火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资料。

·定期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表、形象进度表、质量报检表,经常检查生产进度,生产现场的人、财、物全面管理,认真检查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制定分级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第三条  安全施工制度

·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定》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或修订工地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周组织工人安全学习,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上岗前安全技术教育,并签名存档,施工管理人员在下达任务单的同时,必须作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监督,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或光脚进入现场。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的“三同时”制度、“四不放过原则”。

·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的群防群治制度。

·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如高空作业的安全吊带,焊工的防火器材,各工种的劳保用品等随第一批物资到达工地;甲方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我施工单位建议甲方配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业主应当向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我们定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料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 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 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 需要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 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依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的法规。

·我方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同时对建筑安全生产加强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施工现场安全由我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我方定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每周进行安全学习和总结,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我方领导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绝不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我方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业主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我单位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将安全生产作为生产管理者的首要职责,抓紧抓好。

·设备人员进场后,先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制、设备机具维护保养制度。

·工地配备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工地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各种机械操作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违章作业。施工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警戒标志。

 

 

第四条 施工安全保证奖惩制度

 

·在安全生产中,我们贯彻全民安全意识,人人为安全着想,每周由项目经理主持,质检员组织进行安全学习及安全总结,对遵守安全规范者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对遵法守纪者评为积极分子或先进工作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凡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电工作业时要穿绝缘鞋;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不得站在悬吊物下,不得站在竖井开口、梯口嬉玩耍。

·为了更好的敦促制度的执行,细化责任使奖惩有章可循,公司制订了严密的奖惩制度,对违纪员工按照标准给以经济处罚、留职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对遵法守纪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序号

行为内容

      奖惩方法

1

未按要求“两穿一带”

口头警告

2

未按要求使用工机具未引起严重后果

口头警告

3

未按要求使用工机具造成人员或重大财产损失

书面警告、辞退或开除并追究经济损失

4

施工擅离职守、串岗或嬉闹

口头警告

5

因施工擅离职守、串岗或嬉闹造成人员或重大财产损失

书面警告、辞退或开除并追究经济损失

6

未经允许擅自缩短或变动工作时间

口头警告

7

未经许可擅自休假

按旷工处理并书面警告

8

连续一个月严格遵守安全施工制度

评为积极分子或先进工作者,给予一定奖励

 

 

第五条 生产工机具安全保证制度

·工机具安全使用管理:

A 冲击钻(电钻)安全使用措施:经常检查其绝缘线是否良好,使用时外壳经地线接地,防止触电事故。装拆钻头使用外钻夹头钥匙,不能使用其它东西敲打。使用时检查钻头要夹紧、冲击钻(电钻)要拿稳、人要站稳,防钻断伤人。使用中换向器与电刷之间发生较大火花时,应清除换向器污垢,检查弹簧压力,更换已磨损的电刷。定期更换轴承润滑油,滚动轴承和齿轴箱最好使用锂基润滑脂,滑动轴承采用15号车用机油。

B 角向磨光机(切割)安全使用措施:检查整机外壳电源线,要求不得有破损,砂轮防护罩完好牢固。右手握住角向磨光(切割)机,左手拔动机身尾部开关拔到“关”的位置。接通开关,通电转几分钟,关机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使用过程中,砂轮与工件的角度为1530度,注意保护眼睛,防止磨砂入眼睛,当转动速度变慢,马上停机检查。不用手提电缆线,更换砂轮片时使用专用拔手。

C 电焊机安全使用措施:设备使用前检查是否良好,电源线、电焊钳的绝缘线绝缘是否良好,接头不应超过3处,外壳接地是否良好。电焊机引入电源应使用自动开关,有漏电保护器。室外作业注意防雨。电焊机接通电源的情况下,不要将电焊钳夹在腋下或把电焊绝缘线挂在脖子上。焊接时要戴好手套。

D.台钻安全使用措施:经常检查台钻绝缘线是否良好,用时外壳经地线接地,接地线可靠,防止触电事故。装拆钻头使用外钻火头钥匙,不能使用其它东西敲打。钻头一定要夹紧正确,使用时检查钻头,钻头要夹紧确保无误。左手拿工件要拿稳(或把工件夹紧在工作台面上),右手握手柄,压力要适当,严防钻头断裂或工件飞出伤人。使用台钻严禁区载手套。台钻用后,清除铁屑,保持清洁,旋转部份定期上润滑油。

E.砂轮机安全使用措施:使用砂轮机时必须待其转速稳定后再用,一般先空转几次,操作者必须立于机旁,不得正对砂轮机,以防发生危险。

F.设备接电前安全措施:在系统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在给设备送电前必须分清设备性能,方可接线。送电前应测量电源电压等级及极性,避免造成人为的设备和人身伤死亡事故。

G.安全防火措施:施工现场和库房禁止存放自燃物品,合理配置灭火器材。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易燃液体,在有燃烧爆炸危险的场所不使用明火、严禁吸烟或携入火柴等危险物,严禁施工焊接。使用设备时防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潮湿作业使用60V安全照明电压,接头用绝缘布包扎好。使用临时电源时注意安全,引出线从配电箱内经开关后引出,不能混乱,并做好标记。布线时严禁将导线缠绕在铁钉、铁丝上;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直接把导线裸端插在插座上;禁止乱拉乱接用电设备,造成过载运行;保持移动电动工具有良好的保护层。保证电气安装施工质量。清除导线和导线与电气设备之间和连接点中的金属氧化层、油层等杂物,并接紧接牢。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保证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符合要求。焊接作业中,做好防火工作,清扫工作场地的易燃、易爆的材料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材、防毒面具等)安全员进行定期检查。平时注意清理走火通道,火灾万一发生,应迅速阻止火灾的扩大,并立即组织抢危救灾和人员、财物的疏散,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工地办公室和显著的地方挂上“火警119、“急救120、“报警110及就近医院的救伤电话标牌。如发生意外事故,立即救护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六条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发放原则
1.
凡属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起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者则予配发;否则不发。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精神,对于不同的工种,不同的条件,      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4.标准规定的虽有,但不需要者不发。

 

·发放和管理
1.
劳保用品的采购可由各公司负责统一采购供应。

2.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劳保用品的计划、保管、发放、奖惩等制度,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国家劳保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安全部门负责做劳保用品计划,制定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并会同劳资、工会、财务等部门检查劳动保护政策、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5.支援外地的施工人员。可按当地规定标准供给或借给,用后收回。

6.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在半年以上者,个人用品应根据实际有的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做管理工作半年以上者应按管理人员标准发给。

7.参加各类业务、技术、文化、学习的职工,可按其时间长短,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

8.参加生产劳动或短期下班组劳动的干部,可发给必需的劳保用品,长期参加班、组劳动的干部,应按其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发给。

9.代培、代训、送外或实习人员的劳保用品,由原单位负责发放或借给,用后收回。

10.职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岗位继续使用,并由调出岗位办理调拨手续。调出公司,劳保用品一律收回。职工变更工种时,应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11.劳保用品属施工所需,非施工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任何人员都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同时教育员工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劳保用品,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作它用。

12.对防护物品,如安全帽、安全网()、防毒口罩、漏电保安器、绝缘用品等,须建立健全检验制度,使用前要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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